石市280余台饮水机有份“卫生档案”
石市卫生监督局要求,用于现场制作饮用水的机器必须获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必须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出水水质必须符合水质处理器所标识的要求,现制现售的饮用水不得暗示或明示具有医用、增进健康性能或具有疗效作用。同时,现制现售饮用水机经营单位或个人在现制现售饮用水机的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本年度的出水水质检测报告,便于消费者监督查询;现制现售饮用水机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定期对现制现售自动售水机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换,按照工艺要求,定期更换滤膜、滤芯等水处理材料,并做好记录,予以公示。石市卫生监督局特别要求,市内六区卫生监督所从本月开始,应对每区抽检20份以上的水样,年底实现水样检测全覆盖,检验结果公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责令责任单位或个人及时整改。
石市卫生监督局饮水卫生监督处处长安兰敏介绍,目前,由于国家对设置现制现售自动售水机未实行卫生许可制度,因此在监管上尚不能实现100%全覆盖,在一定程度上还依靠经营者的自律和消费者的监督。市卫生监督局为保障百姓健康权益,在前期进行了摸底调查,全市目前约有现制现售自动售水机280余台,80%以上的现制现售设备取得了卫生许可批件,并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议在机柜上张贴公示,未发现宣传疗效作用等违规行为。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进一步摸清和掌握辖区内现场制售饮用水机的底数和卫生状况,并为每一台机器建立卫生监督档案,确保市民喝上安全的现场制售饮用水。公众一旦发现现制现售自动售水机有卫生安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