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最新资讯 >> “出走”家电女巨头受审 非法集资近10亿

“出走”家电女巨头受审 非法集资近10亿

口碑家电网  2012/7/26 10:18:10
分享到:


    (口碑家电网-2012-7-26)7月24日电,曾在去年温州民间借贷风波中出走的温州家电业女巨头——温州百乐家电法人代表郑珠菊今天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非法经营8亿余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8亿元。据悉,该案受害人达167人。

    郑珠菊,49岁,温州龙湾人,曾是温州龙湾鼎鼎有名的家电大亨。其经营的“百乐家电”曾是温州龙湾地区最大的电器经销商。

    2011年8月下旬,郑珠菊因涉民间借贷引发资金链断裂而出走,温州市龙湾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立案侦查,并于9月9日将其抓获归案并刑拘。

    但郑珠菊的出走,并非因为经营“百乐家电”不善所致,而是因为非法经营承兑汇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与家电不搭边之事。另与她同时成为被告的,还有其父郑祥刚。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始至2011年8月20日止,被告人郑珠菊、郑祥刚非法经营承兑汇票总金额达8.09亿元。后因借给他人的巨额借款本金无法收回,造成资金链断裂,导致从王某某等107人处收取的共计7922.2万元的承兑汇票无法支付。

    2010年始,被告人郑珠菊以月利息1.5分至2.5分不等,向郑某某等69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1.48亿元,也因资金链断裂,而无法偿还借款。

    今天的庭审现场座无虚席,该案167名受害人,有不少来旁听。

    受害人陈曦(化名)说,自己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郑的,之所以敢借钱给她,因为她看起来资本雄厚,除了经营家电,在温州丽水等地还有多处店面、商品房。2010年期,她陆续借给郑700万,如今血本无归。

    检察机关认为,对被告人郑珠菊应当以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被告人郑祥刚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人民网

标签
温州 百乐家电 非法经营
发布:星雅   作者:
分享到:
喜欢人数(0)
相关阅读
下一页
关于我们 |广告合作 |整合营销 |联系方式 |法律声明 |站点地图|口碑家电网 |家电派社区

商务合作:010-85865106-8003 频道合作:QQ:1476374124 编辑邮箱:edit@eapad.cn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口碑家电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5790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