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年限为6年 你家电热毯过期了吗
小雪过后,榕城气温逐渐走低,有市民拿出家中的旧电热毯使用,各大超市也已将电热毯摆在显眼位置销售。电热毯也有自己的安全寿命,超出6年这一使用年限,就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目前,市面上许多电热毯的外包装上并未标明这点,不少市民也往往忽略了。
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大型超市发现,各种牌子的电热毯被摆在柜台的醒目位置。在五一路一家超市内,电热毯有简装与盒装两种,但这两种在外包装上均未标明安全使用年限。正在选购电热毯的一些市民表示,没有关注过电热毯的使用年限问题。销售人员面对记者的询问也是直摇头。
据国家2008年12月开始执行的行业标准规定,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电热毯的安全使用年限为6年。超过使用年限的电热毯就不能再使用,因为电热毯的发热线保护绝缘层使用6年后便开始老化、开裂,绝缘性能会大大下降,继续使用可能引发事故。
除了应在规定年限内及时更换电热毯外,市民在日常使用电热毯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电热毯上放置厚重物品时,不得通电,以免被压处局部过热,引起着火或损坏;切忌金属制品刺进电热毯,以防电热丝短路,造成人身伤亡;不要与其他发热器具(如脚炉、暖手器、热水袋)并用,禁止为其他发热器具加热;为了避免人体烫伤,不能让生活不能自理人员、婴幼儿及对热不敏感的人使用。
来源:福州晚报